为加强我局保密工作,保守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严守保密纪律。时刻警惕,严格保密,做到“八个不准”:不说涉密的话;不问涉密的事;未经允许,不看涉密文件;不随意存放密级文件资料;不携带密级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密级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指示;不私存密级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
2、涉密文件办理。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一律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承办。秘密文件要用专用文件夹及时送局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时随送,不截留、不过夜;一般秘件要在3天内处理完毕。
3、涉密文件保管。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秘书科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4、涉密文件使用。查阅秘密文件、光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5、涉密文件清退。公文专职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各科室必须交回秘书科,由秘书科统一进行销毁,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有2人同时在场,并履行销毁和监销手续。
6、凡不能公开的重要事项,在未经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同意或正式上报前,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7、发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稿件,凡涉及工作业务和引用内部统计数字、资料的,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8、加强会议保密管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要严格控制与会人员,内部会议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散播。
9、规范涉密自动化设备使用。涉密自动化设备须有明确标识,由专人使用和管理。使用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技术措施,并应接受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的监督和保密技术检查。临时存放在移动介质中的涉密材料,要采取加密措施,防止他人调阅,严禁接入能上网的计算机,并及时存放到安全地点。局涉密计算机严禁上网。
10、加强手机保密管理。涉密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送的手机,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密会场,不得在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中谈论国家机密事项。
11、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监控。计算机网络由专人负责管理,在网络中不得对外发布涉密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必须经局领导审核同意。要及时查阅网络运行情况,防止黑客攻击。
12、泄密责任追究。对造反保密纪律造成影响、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故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组织调查处理。
????13、保密工作考核。本局保密工作、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不合格科室和人员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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