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建筑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安居住房、物业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负责全市保障房资格确认、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建立和完善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及楼盘表管理等房地产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负责全市建筑行业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工程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等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施工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防与施工;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五)承担拟订全市城市建设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的责任。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和制度;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及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城市“双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六)承担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的责任。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市政环卫园林工程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七)承担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村庄、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管工作。
(八)承担全市建筑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制度;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指导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白蚁防治管理。
(九)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的责任。拟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工作的责任。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建设,指导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管理全市建设技术市场;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过程的监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一)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监督全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质量保修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三)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并指导实施的责任。负责建筑行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十四)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72人,其中在职人员1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4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298.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934.75万元,较2019年增加163.2万元,增长21.15%;本年收入合计9363.62万元,较2019年增加6887.04万元,增长278.09%,主要原因是:学府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6000万,通过我单位下达资金;中心城区房票购房契税奖励,发放到个人的契税补贴546.48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353.12万元,占99.8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5万元,占0.1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0298.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680.45万元,较2019年增加6903.07万元,增长248.55%,主要原因是:学府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6000万,通过我单位下达资金;中心城区房票购房契税奖励,发放到个人的契税补贴546.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7.93万元,较2019年增加147.18万元,增长31.27%,主要原因是:支出计划调整。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74.56万元,占23.06%;项目支出7305.88万元,占76.9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47.6万元,决算数为967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2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4万元,决算数为1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7%,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结余。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公共安全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6.79万元,决算数为36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调整预算。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4.21万元,决算数为839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4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学府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6000万,通过我单位下达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9.46万元,决算数为89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62%,主要原因是:中心城区房票购房契税奖励,发放到个人的契税补贴546.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4.5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01.05万元,较2019年增加427.44万元,增长25.54%,主要原因是:原教育办转入11人,本年新录用3人;医保缴费基数调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2万元,较2019年增加19.01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预算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53万元,较2019年减少30.66万元,下降21.12%,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去世1人,退休干部去世1人,退休4人。
(四)资本性支出2.76万元,较2019年增加2.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购买固定资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9万元,决算数为10.15万元,完成预算的28.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18万元,下降23.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4万元,决算数为8.43万元,完成预算的30.3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79万元,下降17.5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管理制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9批,累计接待11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增加和减少,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8万元,决算数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33.8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38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9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在预算范围内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1.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62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62%。(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3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14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98%。
组织对“棚户区、三限房管理”、“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74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完成了项目规划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了项目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组织对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66.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5万元。其中,未对部门整体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立足自身职责,实现了: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围绕“四精”原则,聚焦“两年上台阶”的目标任务,滚动实施1018个项目,开工率84.2%、完工率31%;为打赢新冠疫情作出积极贡献,携手企业共渡难关,我市复工复产工作远超同期省内平均水平,为全市全年任务的完成奠定良好基础;群众住房条件逐步改善。坚持以民生福祉为工作落脚点,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住房体系不断健全等目标,得到了社会公众广泛认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及“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5万元,执行数为17.82万元,完成预算的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市共完成了特殊类工程审查267件,特殊建设工程验收164项,建设工程验收备案305项,处罚7项8.6万元。处理信访20起;二是基本能够履好职责,圆满完成了全市各项重点审验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审验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我部门将廉政端口前移,要求各县市区配备执法记录仪,每次审验过程不得少于2人并全程记录,执法后要回科室简单汇报执法过程;二是审验工作和队伍建设有待提升,全市成立专门消防审验科室4个,落实行政编制2个,事业编制5个,工作人员41名,整体推动了审验工作稳步向前发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全力抓好各县市区机构编制落实;二是认真抓好消防审验队伍管理水平;三是树立典型、注重引领。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管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7万元,执行数为5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累计刊发41期,《月度快讯》累计刊出20期;二是协调民生项目,解决城市病。共储备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117个、民生实事项目23个,重大项目16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谋划项目难度大,我部门协同福州规划设计院,对294个项目逐一开展了项目建设分析评价。综合考虑项目必要性、资金安排、开工状态,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和已开工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紧迫度划分,提出项目建设时序调整建议;二是建设项目需高质量优化,我部门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对190个非6+1项目和2个6+1项目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论证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城市更新”为目标,确保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上台阶。结合城市体检评估发现的不足,认真梳理已储备的项目,增加“补短板”项目;二是以“城市更新”为入口,加快各类社区创建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以“城市更新”为引领,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满足群众需求。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公开的部门评价项目为棚户区、三限房管理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2020年全市城市棚改任务14.1万套,计划投资约850亿元,棚改工作任务重,为围绕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搞好配套设施建设,做好分配管理服务,完善措施、细化工作、严格监管。
(二)项目绩效目标
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按省政府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规范我市的“三限房”建设、管理、分配等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由副局长熊卫国任组长,秘书科科长高有亦任副组长,组织秘书科、财务室、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考评组。对2020年度的 棚户区、三限房管理项目工作实行绩效考核自评,对2020年度保障房管理工作进行回顾,调取相应的管理资料,财务账本,清查固定资产,实事求是填报评分表。在评价方法上,采用了问卷调查和集中评议相结合方法,调查问卷发放以本单位职工和服务单位为对象,对保障房科职能绩效进行评价;集中评议主要是通过召开全站职工大会工作布置、指标设定和计分标准等方面。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结合评价得96分,评价结果为优秀。2020年的工作任务目标按期完成顺利通过验收,各项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单位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从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安全生产基本项目支出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控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到位率100%,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全市完成城镇棚改任务3.2万套,任务量连续三年位于全省第一,其中:中心城区完成8792套。当前中心城区拟开工安置小区32个、3.4万套。截至目前,已开工22个,2.4万套,开工率68.8%。为规范棚改工作,制定并报市政府出台《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规范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征拆工作若干规定》,确保今后实施的棚改项目科学规划,自筹平衡。
(四)项目效益情况
1、抓紧开展安置房逾期交付整治。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制定《宜春市安置住房逾期交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市范围内开展安置住房逾期交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排查出全市逾期未交付的安置住房9813户,其中:袁州区7064户、奉新县97户、万载县2652户。根据方案,排查出的问题将在2021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2、全面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更新《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将城镇脱贫解困群众、城镇低保和支出型贫困群众的租赁补贴标准由4元/㎡提高到6元/㎡(乡镇家庭)和8元/㎡(城镇家庭),全市完成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3610户;对全市148个公租房小区、6.9万套进行专项排查整治,清理被违规使用的公租房1648套,其中:清退976套、转变保障方式112套、自行整改腾退560套;受理审核中心城区1825户家庭公租房申报资料,对符合条件的1163户家庭进行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对全市7219户城镇贫困群众实施基本住房保障。
3、加快实施公租房信息智能化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公租房申报、审核、分配、管理效率,出台了《宜春市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新框架系统测试,各县(市、区)公租房系统数据端口已全面接通。全市6.9万套公租房中,已有6万套公租房信息导入系统,目前导入数量全省第一;为加强公租房小区管理,率先对市本级公租房小区启动智能化管理改造,目前市本级北辰花园3330户正进行改造,主要包括进出小区人脸识别、车辆车牌自动识别、高空抛物监控等,预计今年3月份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公租房信息系统数据共享难。当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受理、审核、摇号、分配、入住的整个工作流程依然停留在全阶段人工处理水平,公租房的保障运营管理和排查清理整治效率依然落后。涉及到公安、民政、社保、不动产、金融等13个部门的数据互通依然存在壁垒,未能进行实时更新共享。
2、公租房排查后清理腾退难。虽然在公租房小区排查清理时能发现一些违规家庭,但由于住建部门没有执法权,在实际清理腾退工作中难度较大,往往造成发现了,清理不了,腾退不出的问题。
3、棚户区改造扫尾资金筹措难。当前我市棚改扫尾攻坚仍然有792户未完成征拆,影响个别重点项目和安置项目建设。受棚改政策收紧影响,棚改征拆和安置房建设资金两方面都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4、老旧小区内违章搭建拆除难。虽然全市已经完成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但由于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延缓了项目推进速度和质量,加上外置防盗窗和少量违章搭建未及时拆除,影响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部分已改造的项目只完成地面及地下工作,未实施立面改造、油烟管改造、防盗窗规整、空调外籍规整等内容;部分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存在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施工材料乱堆乱放等问题;大部分改造后的小区未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改造后的小区亟需进行规范化管理。因此,目前全市范围内值得推广经验的示范类项目较少。
六、有关建议
1、稳步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拆。全面完成全市2021年棚改任务6237套,其中:中心城区1000套。在棚改项目实施上,严格控制范围、科学测算论证、确保自筹平衡。充分借鉴推广商业化运作模式,同时加快被拆除地块的土地收储,盘活存量资产,缓解债务压力,提高使用效率。
2、确保完成安置房逾期交房整改。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9813户安置房逾期交房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安置小区建成交付使用,群众住上满意的新房。
3、全面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发放公租房家庭租赁补贴。2021年我市租赁补贴发放任务4130户,其中:中心城区500户。二是全面完成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全市范围内实现公租房受理、审核、分配、管理的线上办理,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从申报到分配的时间,彻底提高公租房保障效率。开通网上和手机APP受理申报审核业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大中心城区公租房管理的“放管服”推进力度,出台更加便民可行的中心城区公租房管理方案,探索实施符合条件的家庭点对点申报公租房小区。三是全面实施公租房小区智能化改造。完成北辰花园智能化改造验收和投入使用,对市本级怡和花园和东升花园进行智能化小区改造,增加小区人脸识别、车牌识别、高空抛物监控、租金自动缴交等智能化管理系统。引导各县(市)推进一批小区实施改造。四是积极开展公租房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化技术,对公租房小区家庭进行排查整治,对违规转租、转借以及非法牟利行为的家庭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通过采取一系列惩治措施,净化公租房小区环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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