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和服务>预算决算

宜春市房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目  

  第一部分 宜春市房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房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春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于1992年6月,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60余人。内设秘书科、开发管理科、物业管理科、租赁管理科政策性住房管理科(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信访科(行政服务科)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科资金监管科市房地产管理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党委10个职能科室,下设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市房产信息中心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市房地产业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住房制度改革。

  (二)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房地产信息网络化建设;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和推进工作;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与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开发规划;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开发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政策,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对中心城区开发资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拟定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房屋租赁企业;负责拟定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六)负责全市房地产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的行业管理;拟订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落实住房保障政策;指导、考核、监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长租房、直管公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运营管理;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政策性住房审核分配、运营管理。

  (八)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制定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九)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房屋楼盘表的建设;负责全市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房产测绘机构资质备案和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以及房屋楼盘表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宜春市房管局局机关、宜春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宜春市白蚁防治管理所、、宜春市经纬测绘中心、宜春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办公室。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2人;年末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21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421.7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减少6737.69万元,下降73.56%主要原因是:购房奖励资金减少;本年收入合计2421.71万元,2017年减少6737.69万元,下降73.56%主要原因是:购房奖励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91.95万元,占45.09%上级补助收入97.96万元,占4.05%事业收入430万元,占17.76%其他收入801.79万元,占3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2421.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21.71万元,2017年减少6737.69万元,下降73.56%,主要原因是:去库存购房补贴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减少6737.69万元,下降73.56%,主要原因是:去库存购房补贴资金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099.18万元,占86.68%;项目支出322.52万元,占13.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3.21万元,决算数为242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指标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1万元,决算数为13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5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指标。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3.11万元,决算数为91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329.7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只安排局本级预算,下属单位没有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6.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19.66万元,较2017年增加496.7万元,增长222.78%,主要原因是:纳往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发放解聘人员补偿费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6.96万元,较2017年增加61.75万元,增长39.78%,主要原因是:常公用经费中的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开支增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88万元,较2017减少7248.82万元,下降99.45%,主要原因是:去库存购房补贴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万元,决算数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42.56%,决算数较2017减少17.17万元,下降91.1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没有此笔开支,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由其他资金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万元,决算数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42.56%,决算数较2017减少17.17万元,下降91.1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实行公务接待来函制度、审批制度、公务卡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没有此笔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用车制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1万元,增长降低7.23%,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开支,压缩了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车使用费、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