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安居住房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双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县(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全市城建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3)拟定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古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4)指导、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5)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作;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7)制定全市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
(8)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9)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10)负责指导全市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白蚁防治及公共建筑、老楼危楼的白蚁灭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市工程质量监督局,宜春市住房和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宜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宜春市建设档案馆,宜春市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6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9人;年末实有人数97人,其中在职人员69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079.9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64.72万元,较2017年增加54.55万元,增长1.8%;本年收入合计2515.2万元,较2017减少140.06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2018年城建体制改革,规划从住建划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02.86万元,占99.51%;其他收入12.35万元,占0.5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079.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844.16万元,较2017年减少434.24万元,下降18.02%,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起建设规划分家,规划划走了5个月的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235.76万元,较2017年减少379.69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发放奖金520万,占用年初预算奖金科目148万元,占用上年结余372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39.8万元,占43.59%;项目支出1604.35万元,占56.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4.79万元,决算数为284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5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9万元,决算数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主要原因是:派驻纪委工作经费使用不足。
(二)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1.43万元,决算数为25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三)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宜春教体新区规划编制项目经费147.5万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6.74万元,决算数为238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27%,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大塘片区及袁州新城城市设计规划编制163.2万元、宜春市总体城乡规划编制项目390万元、宜春市古城核心区城市设计规划编制212万元、10个公园景观规划设计策划项目30万元、2018中心城区民生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29.08万元、增人增资226.48万元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33万元,决算数为3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支出。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正常办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6.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12.41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197.56万元,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奖金发放比上年增加,上缴结算期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42万元,较2017年减少78.45万元,减少64.9%,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把工作经费纳入了基本支出核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97万元,较2017年减少45.56万元,下降35.72%,主要原因是:规划建设分家,相应退休人员开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10.63万元,完成预算的40.88%,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55万元,下降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持平。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9.39万元,完成预算的52.17%,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79万元,增下降1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万元,决算数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23.66%,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1.24万元,增长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城建体制机构改革,2018年白蚁防治所职能划入我单位,两辆白蚁洒药作业车的费用纳入我单位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82万元,降低38.64%,主要原因是:规划建设分家,上年决算将项目工作经费日常开支计入了基本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31%。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5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110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9%。共组织对“10个公园景观规划设计策划项目”、“2018中心城区民生工程项目库”等15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7.69万元。其中,对“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委托“宜春鑫达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度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再评价总得分80.22分,其中投入指标14.2分,过程指标47.47分,产出效益指标18.55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宜春市10个山地公园景观规划设计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宜春市10个山地公园景观规划设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宜春市10个山地公园景观规划设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城市规划水平,促进城市升级转型,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缓解紧张的城市用地问题,突出山地公园特色,增加市民的室外健身体验空间;二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和谐幸福城市,建设山水生态城市,创造“青山、碧水、绿城”的最佳人居环境,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最佳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效果难以立即显现,主要是规划编制阶段通过后还需要等待项目施工才能具体的产生经济、社会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规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针对性的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使各项工作均能达到绩效目标值,更好地完成绩效目标。
宜春市10个山地公园景观规划设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经过专家组评定综合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8分,等级为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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