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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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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安居住房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双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县(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全市城建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3)拟定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古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4)指导、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5)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作;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7)制定全市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

  (8)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9)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10)负责指导全市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白蚁防治及公共建筑、老楼危楼的白蚁灭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1,包括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2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3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5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49人。

  实有人数155其中:在职人数107人,包括行政人员16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43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4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6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88.91万元,比上年增加9.97%,其中2019年经费款收入1439.9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3%,比上年增加5.21%;2019年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2017年经费款结54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8%,比上年减少249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结转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1988.91万元,比上年增加9.9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72.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比上年增加10.85%,变动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房管局基本支出预算划入;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85.9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2万元项目支出61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1%,均为保障运转类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06%,变动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房管局预算支出项目划入我单位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3%,比上年增加4.0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城乡社区支出732.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比上年减少50.81%;住房保障支出1006.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1%,比上年增加1349.21%,主要原因是房管局的住房保障支出划入我单位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85.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总额的55%,比上年增加3%商品和服务支出255.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总额的13%,比上年增加11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3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总额的2%,比上年增加8%,均为保障运转类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款支出预算1439.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4%,比上年减少13.7%;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65%,比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45%,比上年增加4.0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39%;城乡社区支出73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85%,比上年减少45.7%;住房保障支出45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77%,比上年增加558.9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131.64万元,较上年减少65.8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包括办公费6.16万元水电费6.08万元邮电费8.05万元物业费0.76万元差旅费25.12万元维修(护)费1.65万元,会议费4.15万元培训费2.38万元,公务接待费6.36万元劳务费0.11万元工会经费5.51万元福利费12.4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宜春市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总额3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总额30.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总额2.5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房管局的政府采购预算划入我单位。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

  2018年底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产总额10097.44万元,其中①流动资产7389.44万元(货币资金6356.49万元、应收账款897.71万元、其他应收款81.71万元、预付账款1万元);②固定资产1938.35万元(原值3327.79万元、累计折旧1389.45万元)。上述资产都在正常使用,未出现闲置、报废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没有作为建设单位的政府重点项目。

  二、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0.6万元,比上年减少42.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2.76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2019年有两位干部赴日本考察学习,已获备案和审批。

  公务接待费62.6万元,比上年减少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白蚁所两辆特种作业车划入我单位,已登记为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实行公车改革,无购车预算


第三部分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被告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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