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市县党委、政府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研究部署,参照建立相应领导体制机构。省品质办考核要求尽快出台行动方案并上报。
7月7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会,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26家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宜春供电公司等企业代表共计31人参会。会上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草拟《宜春市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进行了沟通交流。
在综合前期各单位、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局草拟形成《宜春市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初稿)》,并再次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监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宜春供电公司等属地、市直部门及涉及企业共计44家意见。
综上,考虑实际情况,从提升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缩短了征求意见公示时间。
特此说明!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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