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依法应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受理的,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四)对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的举报事项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对于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于不属于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受理的信访举报,请根据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其它渠道或者其它方式向有关机关或部门反映。
四、举报方式
(一)来信请寄: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 宜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收 邮编336000
(二)来访请到:宜阳大厦东座1222室
(三)举报电话:0795-3998153
(四)举报邮箱:ycsjwzcjjj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