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2年6月,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市县党委、政府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研究部署,参照建立相应领导体制机构。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持续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结合我市实际,2022年7月,我局拟草了《宜春市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8月1日报市政府。
二、政策依据
1、《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印发<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22〕25号)
2、《美高梅手机版_mgm美高梅官网-彩客网重点推荐:征求<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2022年度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赣品质办函〔2022〕2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为重点,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为主线,对标先进一流,因地制宜,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十大行动,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做到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明增长,努力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全力推进宜春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
(二)工作任务。
1、实施服务优享行动,提升舒适宜居品质。
2、实施防灾除险行动,提升安全韧性品质。
3、实施数字赋能行动,提升创新智慧品质。
4、实施减污降碳行动,提升低碳绿色品质。
5、实施赓续传承行动,提升特色人文品质。
6、实施交通畅通行动,提升便捷出行品质。
7、实施风貌塑造行动,提升空间魅力品质。
8、实施全龄友好行动,提升多元包容品质。
9、实施商圈营造行动,提升市井活力品质。
10、实施治理协同行动,提升精细管理品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建立长效机制。
3、强化督查考核。
4、加大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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